【他館消息】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4年補助影視製作實施徵件資訊

發布日期:2024.10.29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4年「桃園市影視製作」補助:

  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提出申請(憑當日郵戳,逾期不收)。
  2. 補助項目:電影劇情長片、電視影集、短片、電視電影、紀錄片等。
  3. 資格條件:本要點所稱影視業者。
  4. 審查方式:申請案經受理後,由審查小組依本要點進行書面內容初審。初審完畢後,由本局通知進入複審之申請案,於召開複審評審會議時到場簡報。申請案複審通過者,應於指定限期內依據核定內容函送修正補件並辦理後續簽約事宜,本局得視情形於簽約前通知業者進行議約。
  5. 補助金額上限:300萬元。
  6.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000萬元。

 

詳細申請辦法請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tycg.gov.tw/)便民服務-補助專區分類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