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會員服務要點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發展中心業務,與服務影視聽文化愛好者、教育者、學生及影視聽研究學者,特訂定本服務要點提供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申請人(以下簡稱「會員」)完成本中心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要點之現有與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與所有內容。
1、會員申請、權益及優惠
本中心會員開放全民申請。但未滿 18 歲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後申請。會員之申請辦法、權益及優惠如下
(1) 會員申請辦法
1. 現場申請:申請人須擁有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有效且附照片之證件)或居留證、護照等,至一樓服務櫃台出示相關證件並填寫會員申請書即可申請,而未滿 18 歲者,另須附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後,方可申請會員。
2. 網路申請: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以上,及擁有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有效且附照片之證件)或居留證、護照等,於本中心網站會員專區填寫完整會員資料,方可申請會員。
3.會員分級(另可詳見附表1):
(1) 「時間證人」基本會員:入會費(年費)新臺幣 300 元整,年費效期一年,權益及優惠事項詳見本條第二項會員之權益第 4 款「時間證人」基本會員權益內容。
(2) 「時間旅人」進階會員:入會費(年費)新臺幣 1000元整,年費效期五年,權益及優惠事項詳見本條第二項會員之權益第 5 款「時間旅人」進階會員權益內容。
4. 會員紙本申請文件及申請表格將於申辦完成後現場退還,本中心保留核准申請與否之權利。
(2) 會員之權益:
1. 會員於會員資格有效期限內,購買本中心主辦並於本中心場館放映之電影場次票券、本中心場館販售之商品及參與本中心主辦之活動等,出示有效期限內之會員憑證即可享有會員購票、購物優惠及點數累積。
2. 會員於會員資格有效期限內,於本中心委託之售票系統購票及於本中心官網購買本中心之官方商品時登入會員資料,即可享有會員購票、購物優惠及點數累積。
3. 前述優惠及以下會員權益內容僅限參與本中心主辦之活動、本中心場館放映票券與本中心之部分商品等使用(部分放映、活動及商品不參與會員折扣優惠,詳細以本中心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
4.「時間證人」基本會員權益內容:
(1)辦卡禮:中心電影票一張(可兌換本中心場館放映的獨立主辦電影場次)。
(2)票價優惠:享會員票價優惠,依每一影片售票公告為準。
(3)會員集點及兌換。
(4)場館活動優先報名。
(5)場館活動優惠9折。
(6)場館商店優惠:享有本中心場館餐廳消費優惠,優惠內容依現場店家公佈為準;於本中心場館商店、官網線上商城購買本中心出版品或文創品原價 9 折,但若有其他優惠則不同時累計適用。
(7)圖書館:可於館內查閱圖書、閱覽期刊和報紙,另享有館內觀賞視聽資料之權利(詳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附設影視聽圖書館使用須知;圖書館不開放攜帶外書自習)。
5.「時間旅人」進階會員權益內容:
(1)辦卡禮:中心電影票十張(可兌換本中心場館放映的獨立主辦電影場次)。
(2)票價優惠:享會員票價優惠,依每一影片售票公告為準。
(3)會員集點及兌換。
(4)生日禮:中心電影票一張。
(5)場館活動優先報名。
(6)場館活動優惠8折。
(7)場館商店優惠:享有本中心場館餐廳消費優惠,優惠內容依現場店家公佈為準;於本中心場館商店、官網線上商城購買本中心出版品或文創品原價 8 折,但若有其他優惠則不同時累計適用。
(8)圖書館權利:除得於館內查閱圖書、閱覽期刊和報紙外,另享有借出書籍以及於館內觀賞視聽資料之權利。借出書籍限借一般書籍,不含參考書、期刊、特藏資料(借閱規範詳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圖書館使用須知;圖書館不開放攜帶外書自習)。
(9)使用圖書館視聽空間權利:可使用個人視聽座位及團體視聽室。
(10)免費獲得本中心之季通訊刊物,將定期由本中心寄送。
6.會員集點及兌換(另可詳見附表2):
(1)本中心會員於本中心場館內進行消費時,出示有效期限內之會員憑證,即可參與會員點數累積及兌換相關票券或商品。
(2)消費回饋:購買本中心電影票,每消費新臺幣 20 元即可獲得點數 1 點,新臺幣 40 元 2 點,依此類推;於本中心場館內進行其他消費(如:餐飲、賣店、活動⋯等),每消費新臺幣 100 元即可獲得點數 1 點,新臺幣 200 元 2 點,依此類推。
(3)點數效期:當年度累積的點數效期至次年 12 月 31 日止,或是於會員效期終止時,逾期未使用之點數自動失效,並不得抵換現金。
(4)點數兌換:會員點數不可兌換現金,但可兌換本中心於官網或現場公告所指定的贈品或服務(如:電影票、會費、活動週邊產品⋯等),兌換贈品及服務不得更換為其他贈品及服務或兌現,並請留意兌領期限,且點數一經兌換後不得要求退還。
(5)商品退換貨之點數及兌換品處理:會員購買商品並以會員點數兌換贈品或服務後,會員復又辦理所購買商品之退換貨,導致消費金額與點數有變動時,則會員須退回原本已兌換的贈品;若該兌換項目無法退回(包含但不限於服務及已拆封之贈品),則需以現金補足會員點數,1 點以新臺幣 1 元計算。
7. 會籍延續與升級:
(1)「時間證人」基本會員及「時間旅人」進階會員可於會員效期結束前至本中心官方網站或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中心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 2 號)辦理付費延續會籍。
(2)「時間證人」基本會員若欲於年費有效期間內轉換為「時間旅人」進階會員,需於申辦「時間證人」基本會員後的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後始無法進行申請轉換為「時間旅人」進階會員),於本中心官方網站或服務櫃檯進行申請,並應補齊「時間旅人」進階會員之會費差額新臺幣 700 元後,以申辦「時間證人」基本會員之日起計算「時間旅人」進階會員效期與享用權利,並可再額外取得申辦會員的辦卡禮差額電影票九張。
(3)會籍延續的費用可以使用會員點數進行折抵,以 1 點為新臺幣 1 元計算,即「時間證人」基本會員續會費需點數 300 點;「時間旅人」進階會員續會費需點數 1000點。
8.購票票券及消費發票補登:
(1)會員於本中心售票櫃台或本中心場館店鋪消費時,須出示會員身份憑證始可享有折扣優惠及會員點數累計。如為當天申辦會員而尚未取得會員身分憑證、或未於消費時出示會員身份憑證、或因使用手機載具消費而未能當場完成會員點數累計者,可於消費日起 30 天(含)內,於受理時間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中心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 2 號)辦理補登。
(2)會員於本中心委託之售票系統購買本中心主辦節目之票券時須綁定影視聽中心會員卡,始可累計消費紀錄及會員點數。
(3)若會員於網路或其他端點購票時未登錄本中心會員或綁定本中心會員卡,除無法以會員優惠價購買票券,亦無法以此消費紀錄進行會員點數補登。
9. 本中心保有變更、解釋、終止會員優惠活動及發行與停卡之權利。
10. 本中心將不定期更新或變更會員優惠,屆時將以本中心館內及官方網站公告為主。
(3) 個人資料變更:
1. 會員若需異動申辦時提供之個人資料,可於本中心官方網站之會員專區登入更改,或逕洽本中心客服聯絡(電話:02-8522-8000#3312;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進行更改。
2. 會員欲註銷帳號,可透過本中心官方網站之會員專區登入後進行帳號註銷,但註銷帳號須透過雙重認證方式(如:簡訊 OPT 或 Email)以驗證會員身份,始可進行帳號註銷。
(4)實體卡遺失、損壞之補發作業:
1. 會員辦卡以加入本中心官方 line 綁定電子會員卡為主,如需核發實體會員卡請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辦理。會員應妥善保管實體會員卡,若有遺失或損壞需辦理補發者,應持身份證件正本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辦理,並將酌收工本費新臺幣 100 元。
2. 辦理付費延續會籍的會員,將持續沿用舊會員卡,不再發新卡。
3. 非人為因素造成卡片損壞,導致卡片功能無法使用,可持身份證件正本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辦理換卡,無須酌收換卡費用,人為因素所致之損壞則須自行負擔工本費用。
(5) 會員終止:
1. 會員所享有之相關權益(包括商品及商店消費折扣、購票折扣等優惠)於會員資格有效期限到期後終止。
2. 會員於會員資格有效期限內如欲提前終止者,須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中心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 2 號)辦理,所繳之年費不得辦理退費。會員資格終止後,不再享有會員相關權益(包括商品及商店消費折扣、購票折扣等優惠),且無法進行事後追溯與補發。
3. 如會員資料遭受他人冒用或會員行為有違反交易安全、法令規範、公序良俗或本網站會員約定條款等情形時,本中心基於維護會員資料及交易安全之考量,將暫時中止會員服務之使用,必要時並得拒絕交易、終止或將會員註冊資料移除或刪除。本中心將不對前述所採措施負擔賠償或補償責任。
4. 若會員做出有損本中心名譽、形象或違反會員服務要點事宜,本中心可停止其會員資格至完成改正止,如情節重大者,可終止其會員資格。
2、 基本條款
(1) 本中心有權隨時視業務及實際需求修改或變更本服務要點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要點內容將公佈於本中心官方網站,本中心將不個別通知會員,會員應隨時注意本服務要點內容之修改或變更。會員於本中心修改或變更本服務要點之內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要點之內容。若會員不同意本服務要點任一規定,或其修訂之內容,會員得自行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得終止會員資格。
(2) 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得以書面或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3) 本中心為提供完整服務乃建立會員機制,在申請人申辦會員及交易過程中,本中心將蒐集、處理及利用申請人之個人資料,為確保會員個人資料、隱私及申請人權益之保護,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1. 蒐集目的:本中心蒐集會員個人資料之目的係供本中心與會員締結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提供會員訂位與購票服務;資(通)訊服務;會員管理與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提供行銷資訊;其他經營合於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2. 蒐集類別:
(1)C001 識別個人者: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職業。
(2)C002 識別財務者:信用卡號碼、金融機構帳戶號碼等資訊。
(3)C003 政府資料中之識別者: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4)C011 個人描述:性別、出生年月日或國籍。
(5)C036 生活格調: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等。
(6)C093 財務交易:如支付方式、往來紀錄。
(7)C102 約定或契約: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等。
3. 利用期間、地區:至會員本人要求停止使用或本中心停止提供本服務之日止;蒐集之會員資料將使用於臺灣境內。
4. 對象及方式:會員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中心及受本中心委託之服務合作夥伴及廠商(含供應商、物流商)於符合法令規定範圍內利用以達上述蒐集目的。
5.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貨運業者及商品或服務之供應業者始能完成貨品、商品、服務或贈品等之供給、配送或取回。因此,會員同意並授權本中心得視該次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 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貨運業者、商品或服務供應業者及相關配合之廠商,以利完成該次貨品、商品、服務或贈品等之供給、配送、取回
(4) 會員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之權利:本中心所蒐集之會員個人資料,會員本人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本中心行使以下權利:(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酌收影印費用)、(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應至本中心官方網站或與本中心客服聯絡(電話:02-8522-8000#3312;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申請,或持身份證件親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經驗證身份資料後進行辦理。
(5) 如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之必要資料或資料有誤者,將可能導致無法完成會員申請或享受完整之服務內容。
3、 會員資料維護義務
為能使用本服務,會員應瞭解並同意以下事項:
(1) 按本服務申辦資料表之提示欄位,提供會員本人正確且最新之資料,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申請為會員,違者本中心有權立即終止本服務。
(2) 即時維持並主動更新會員個人資料,並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得最佳之服務,另如需更新會員資料,可至本中心一樓服務櫃台或官方網站的會員專區進行修改;如未即時更新,表示會員同意本中心繼續依原登錄資料提供各項服務,若因此所受之不利益,均應由會員自行承擔。
(3) 如會員未按提示欄位提供資料、或提供錯誤或不實之資料等情事者,本中心得不經事先通知即逕行暫停或終止提供該會員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4、 服務內容變更與行銷資訊發送
(1) 會員同意本中心得按實際業務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得自行選擇最適當方式通知會員。
(2) 會員同意本中心得不定期以書面郵寄或電子報等方式,發送商品、節目、活動等行銷資訊至會員所登錄之住址或電子信箱帳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向本中心表示拒絕接受行銷資訊時,本中心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資訊。
5、 服務之停止、中斷
本中心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與方式,維持系統及本服務之正常運作,然有以下各項情事者,本中心有權自行停止、中斷本服務,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 本中心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或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本中心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本中心之事由,致本中心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6、 其他
(1) 本服務要點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中心間所產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其因此所生之爭議,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 本要點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報請監督機關備查,其修正時,亦同。
7、 附表
附表1. 會員等級與權益表
會員等級權益 |
時間證人(基本會員) |
時間旅人(進階會員) |
效期 |
1年 |
5年 |
辦卡禮 |
1張電影票 |
10張電影票 |
票價優惠 |
依每一影片售票公告之會員票價為準 |
依每一影片售票公告之會員票價為準 |
點數累積及兌換 |
V |
V |
生日禮 |
X |
1張電影票 |
場館活動-優先報名 |
V |
V |
場館活動-價格優惠 |
9折 |
8折 |
場館優惠-餐廳 |
依現場公告為準 |
依現場公告為準 |
場館優惠-賣店 |
中心出版品或 文創品原價9折 |
中心出版品或 文創品原價8折 |
圖書館權益 |
館內閱覽 |
館內閱覽 觀賞視聽資料 書籍外借 |
使用圖書館視聽空間權利 |
X |
使用個人視聽座位及團體視聽室 |
寄送季通訊刊物和雙月場館活動手冊 |
X |
V |
附表2. 會員集點及兌換表
集點內容 |
說明 |
電影票 |
每消費新臺幣20元集1點,依此類推累積 |
場館其他消費 |
每消費新臺幣100元集1點,依此類推累積 |
點數兌換 |
電影票、會費、活動週邊產品⋯等 (初步規劃電影票1張以220點數更換) |
點數效期 |
當年度累積的點數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止,或於會員效期終止時,逾期未使用之點數自動失效。 |
點數計價 |
1點以新臺幣新1元計價 |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官網隱私權政策
- 一、蒐集目的:為提供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會員折扣優惠、生日電子禮券、消費累積點數等,進行身分認證、提供會員優惠、會員資格累積、維護會員權益、行銷分析與客戶服務。
-
二、蒐集資料類別:
- 會員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居留證編號)、行動電話(系統帳號)、電子郵件等。
- 訂單資料:當您以「會員」優惠票種」購買[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主辦節目],我們將蒐集所購買的[節目名稱、場次、優惠方案、結帳方式]。
- 三、蒐集個人資料之來源:您於OPENTIX註冊所提供之資料,及您消費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主辦節目之訂單資料
-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本單位於會員有效期間內,將認證會員卡片方式身分證字號及生日以不可逆加密方式儲存於OPENTIX,並且確認儲存的主機符合法令要求。
- 地區:以下述「對象」所列之利用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 對象:本單位與OPENTIX為執行優惠提供、會員服務、購票服務、客服工作等與提供您會員相關服務之人員,例如我們會核對您以會員資格進行的消費紀錄,亦包含因內、外部流程進行帳務、業務查核之人員。同時,依法對前開事項有管轄權或調查權之機關或機構,或您所同意之對象亦包含在內。
- 方式:以符合個資相關法令,透過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
-
五、依法您對本單位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然而若您不同意提供全部或部分之個人資料或類別,我們可能無法依您的需求提供您對應或更順暢的服務,也請您包涵:
- 您可以向本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機器可讀取之副本。
- 您可以向本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但也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 若您發現我們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部分有違反個資法之虞,您可以向我們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解除卡片綁定。
- 若提供之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您得向本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蒐集原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然而本單位因執行業務之必要或是已取得您的同意者,不在此限。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會員專線:02-85228000轉3311至3313(週三至週日11:00~20:00)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